石家庄铁路技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教师聘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正规流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和加强教师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实行聘用制。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应聘教师需试讲后,教务科整理试讲情况材料报教务副校长,教务副校长提出聘用建议,报校长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2、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教学工作转为正式聘用。
3、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4、教师实行封闭化管理,一律坐班。
5、教务科负责对教师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结果由教务副校长审定,校长批准。
6、教师的教学任务由教务科提交教师教学任务书报教务副校长批准后向教师布置落实并监督执行。
7、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
8、班主任教师要服从学生科的领导,做好班主任各项工作。
9、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改革、创新教学、创造出自己的教学工作特色,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10、学校支持教师进行达标及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并对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11、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12、教务科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对教师的考核、奖惩等材料存档备查。